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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撞破一起奸情-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林妙可登上《纽约时报》头版?假新闻

上海记者、环卫官员细说不再一律封杀路边摊

关键词路边摊                                          

  问:贵报2月25日的报道说:“上海《城市设摊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将出炉,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可否透露这则消息中一些规定的详细情况?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这是一个比较初步的考虑,这个《导则》还在起草中,很多具体化的东西还没有向外界透露。这则新闻实际是“上海2007年市容环卫行业落实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动员大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大致谈出来的,主管部门接下来肯定还会公布更加详细的法规细节。

  问:就是说是主管部门现阶段提出的只是指导方针?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不是指导方针,这个《导则》肯定要出台,但现在只是初步起草的阶段,接下肯定会公布进一步的措施,现阶段还没有对媒体披露,如果主管部门没有考虑成熟不会对媒体说(笑)。《导则》初步定“五一”前出台。

  问:在采访中有没有谈到《导则》中提到对于规范马路摊点,集中进行管理的收费问题?报道中提到要征求居民意见?使用投票、问卷还是什么方式?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没有,这是很细的东西了。但是据说这类马路摊点集中进行管理可能先会签署共同遵守市容文明一类的公约。

  问:会遵守哪些规定?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主管部门会指定路段,把小商小贩集中到那里,主要是强调和上海国际城市的城市文化相融,马路摊贩容易操作的是比如编织、绣花、手工艺品等这些。可能提到马路摊贩我们容易想到小吃摊等,这次《导则》出台还不仅仅是针对规范提供生活便利的马路摊点,比如小吃摊,主要还是指一些民俗旅游等产品摊贩。可能影响交通、可能影响市容,可能损害市民健康的小摊贩都不包括在《导则》规范之下,他们自身也是也是难以生存下来的。

  问:据报道说夜排档等会坚决取缔?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夜排档一直都是不允许的,是坚决打击的,主管部门从来没有说在卫生等等方面可以放松政策(笑)。报道中提到规范的马路摊贩主要针对的是前文提到的没有证照的编织、绣花、手工艺品等这些。你提到的夜排档等路边摊涉及到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等相关方面,这次《导则》出台主要针对的对象不是这个,(笑)即便市容部门同意,食品、药品、卫生部门也不可能通过,这一系列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市容环卫问题。

  问:上海马路摊点行业发展状况如何?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马路摊点全年产值新闻发布会没有介绍,据我知道去年的报道马路摊点数量是三万多个,昨天的新闻发布会说工商部门的估算上海市2006年的统计数据马路摊点数量是“五万以上”,所以光靠堵是不行的。

  问:这是上海有明文规范马路摊点的第一例么?

  东方早报记者吴洁瑾:这是有报道的第一例,但之前上海的市容环卫规划已经体现了一写规范治理的思路,对于马路摊贩开始有动作,比如有一些控制区域,把马路摊点按照指定区域规范起来。政策是要把马路摊点引导到市场中来的。据透露这次的政策不用报市政府批准,市容主管部门已经有对此规定进行执行的权力了。关于上海城市管理部门的新闻《东方早报》做过很多报道,城管人员执法中受伤人数很多,被打的数量也很惊人,在我们过往的报道中你都可以查到,但迄今没有出现过城管执法人员死亡的案例。在我接触到的城管执法者人员中有这样的抱怨,他们认为市民对弱者的同情情绪变成了指责转移到了他们头上。

  问:请上海市容局宣传处处长张莉萍女士谈谈《导则》的问题。《东方早报》2月25日的报道,经过网络媒体的转载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上海市容局宣传处处长张莉萍:对,我相信这一点,这是一个全国关注的问题,也是世界关注的问题。

  问:能否进一步地透露《导则》的细则?

  上海市容局宣传处处长张莉萍:现阶段的关于《导则》的报道只能做到《东方早报》所局限发布的消息,《导则》正在探索和运作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当形成的时候我们会征求市民的意见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因为不是一家(主管部门的事)。现阶段我们只能向外界充分地解释出台《导则》的背景。

  问:据报道“五一”之前《导则》细则会逐步透露给媒体?

  上海市容局宣传处处长张莉萍:没有,不可能再有任何细则的信息透露给媒体,因为我们只能说到现在这些想法,没有别的东西。

  问:最后的透露还是要等到“五一”前后《导则》的出台?

  上海市容局宣传处处长张莉萍:是的,最后我们肯定会对外界正式地发布《导则》,所有细则就都供市民征求意见了,现在还只是一些条框性的架构。

  问:请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先生谈谈综合整治马路摊点的背景。

  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这是综合整治的一个方案,06年—08年的,在这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原则,“疏堵结合”。过去“堵”我们比较有办法,而且几年走过来还是有成效的,感觉“疏导”这一块我们还做得不够,过去还比较粗放地管理,所以在指导全市工作上我们坚持一个“疏导”的导则。

  问:《东方早报》报道说“目前考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的摊主必须在上海居住至少半年以上”,请问这个是基于什么标准提出的?

  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我们现在正有一个设想,不能说光上海市民能设摊,外地人就不能设摊,但设摊总要有一个要求,我们会参照一些做法。

  问:怎样“做到有关部门共同听取街道居民的想法,老百姓赞成,我们才会颁发临时许可证。”是投票、问卷还是其他办法?

  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导则》中提到规范上海马路摊点,主要还是放在街道这一块来搞。我们设想,马路摊贩向街道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要征求设点周围的老百姓的意见,设点周围的老百姓不会很多的。我们一般采取征询的方法……

  问:上门递问卷?

  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嗯,和搞环保的方法差不多。

  问:办临时设摊许可证需要收费么?

  上海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目前我们还没有完全考虑过。我们设想过,这是侧重于公益性的活动,主要针对是市容环境的管理需求来提出的,可能就不需要收费……我们设想是不需要收费的。因为这个《导则》还在编制中间,还要研究。最后感谢媒体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

      http://fangtan.tom.com/2007-02-26/0009/34262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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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nikov】【访问统计:】【2007年02月28日 星期三 15:05】【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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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尔东朋   2007-03-04 02:08:47   

我在搜狐的新博客加你好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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