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11事件”被记录下的几个片断回顾世界- -| 回首页 | 2006年索引 | - -惊世骇俗:男下体图片征集令

和死亡谈判的人:专访“谈判专家”高锋

关键词谈判专家                                          

专访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高锋纪录摘编版

  反劫持“谈判专家”目前还不是一种独立正式的警种

  谈判专家是人们对所有参加裁判比较在行的、掌握技能很充分的以及相对专业化的人的一种统称,应该说谈判专业人分为三类,刚开始出道学习谈判的是谈判员;经过一个阶段能够独立胜任,特别是能够进行单兵作战对应劫持者就称为谈判手;再经过一段时间,他整个谈判的概率、成功率比较高,有完整的一套体系,有一定的理念,能进行理论的总结,同时也能够指导实践的,并且最终被认可的这种人被称为谈判专家。谈判专家目前还不是正式警种,但是正在逐渐成为刑警、特警和巡警下面的一个技术行路吧。

  什么样的警察能够当反劫持谈判专家

  准确地说能够具备专业谈判人员的素质分三块:

  第一块就是先天版块,或者先天禀赋;

  第一个就是他的智力因素必须达到120以上,这有专门测试的方法,很科学,根据卡特尔16人格量表,很准确的;第二个他的心理系统比较发达,一个机械记忆力,第二个是承受能力,第三个是反映能力,能够符合这三个能力的人并不多;第三个就是很好的口头表达、有天生语言的天赋,也就是我们说的布鲁卡区发达,根据我的研究能够布鲁卡区发达搞谈判的人一百个人里面大概找不出两个人。

  这三块,先天禀赋块就很难找,第二块就是后天版块:

  一是你比较知识面广阔,尤其在法律、警务技能方面要知道很多,知之甚多,并且能够灵活运用;第二社会阅历丰富,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上,46岁以下。年轻人不行,不胜任这个工作,中国谈判成功的案例中没有一个是年轻人,不光是理论上,更是实践的检验。年纪太轻了说话发漂,中国是注重资历的国家,除了论资排辈比较不好以外。如果没有生活阅历想把一个工作干好是不太现实也不太可能的,和物理化做实验不太一样,特别是针对你处理社会问题,人学这个因素把广大社会复杂因素里面一放,处理掌控没有经验不行;再一个就是必须有五年以上工作实战警龄的,不是待五年,混五年,而是有五年处理类似经验,不管成功、失败的,必须有五年经验。

  最后一块就是他的理论学习和他的实际操作,能够在同一点上达到统一,能够在初训当中淘汰三分之一,复训中淘汰三分之二,在最后训练中认可20%当中他能立足。

  所以我在中国媒体说过一句,比较经典的话,就是选谈判专家或者专业谈判手,比航天员和潜水员还难选。

  反劫持谈判的诀窍和种类

  凡是参加一线的反劫持谈判的警察都危险,他们不穿制服,不穿防弹背心,不带手套。甚至为了保险起见,穿便装也完全没必在里边加一件防弹背心。

  谈判上掌握三个诀窍,第一个脸上不能有蔑视,一定要充满亲和力;第二个就是动作不能有威慑,叉腰、抱臂、背手、把手放在裤兜里都会产生危险,都会被视为对劫持者造成威胁。你叉腰就是决斗啊,你本来是警察把腰一叉不是代表彻底向他决斗吗?你背手是很不以为然,居高临下,抱手是不以为然,两个手插在裤兜里面,人家以为你掏武器,或者准备掏武器,都会造成威慑;第三个就是口里没否定,劫持者就是通过劫持达到目的,不是为了杀人,他如果为了杀人或者为了爆炸没有必要和你谈判,一拉不就完了吗?人用刀子一抹不就完了吗?自杀一跳不就得了吗?没必要这样做,之所以造成僵持的局面,你不要看他刚才喊得特别厉害,实际上外强中干,他心里高度恐惧,是恐惧的一种变态的反映,不到迫不得已,你不刺激到他的极点,不把他逼到绝路他是不会做出过激行为的。

  这几方面掌握了,你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所以说一个脸上没有蔑视,动作没有威慑,口头没有否定,那就没有什么问题,再跟他说,让他放松,只身、大胆地走近劫持者,当他要你站住你就站住,如果可以自然靠近就靠近,靠得越近越有希望,你只身不带任何武器的走近他,进入了他的火力杀伤半径以内,他就知道你是个真诚的人。

  劫持分为三类,一类是恐怖劫持,第二类就是普通刑事劫持,第三类就是精神障碍劫持,像北京西客站郑友云劫持售货员就是典型的精神障碍劫持,他喊得特别厉害,但是实质不会动手,他没什么条件,没什么目的,他完全发泄内心不满,只要不有意刺激他他是不会杀人质的,你通过谈判稳定他的情绪,还有一半是武力解决,但是这个武力解决并不伤害劫持者,保证人质和劫持者双方平安。

  恐怖劫持是谈不下来的,恐怖劫持谈判的唯一的目的就是稳定现场,稳定对方的情绪,通过拖延时间寻找战机,立足解救人质、制伏罪犯。恐怖劫持都是以武力解决,但是谈判也少不了,你不谈判就没有拖延的时间,就没有展开警力的时间,你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制伏他们,因为他突然抢先一步,我们警方后一步,我们要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就要谈判。

  第三个普通刑事劫持人质,纯粹用这种劫持的方面达到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刑事劫持的谈判成功率美国高达97.8%,德国92.1%,而我们不到三分之一,我们不到不是说不能,而是说没有掌握方法,现在正在一步步走,用一上场通过武力攻击,趁人家不注意把对方打死是不可取的。第一个他违背了一个东西就是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今天社会发展到今天,WTO在中国推行,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行,WTO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连锁,08奥运也不仅仅是一个体育盛会,他代表了全球化以人为本的一种精神的全面的联接的完成,其中社会发展到今天有一个基本的,就是人类关怀人类,什么叫人性化,什么叫以人为本,什么叫人道呢?就是维持人类包括动物最起码的生命权。

  劫持者犯了罪,你完全通过刑法的方式惩处他,判决他执行枪决,但是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之前,而且在劫持者没有完全构成人质生命威胁的刹那你动手把他杀掉了,第一个不人道,破坏和影响了人的起码的生命权,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包括五种人的生命,一个是人质的生命;第二个是谈判专家的生命,这是辛勤培养出来的,稀缺资源,不能浪费出来,比航天员和潜水员还属于稀缺资源,你把他丢在里面了,他的死亡和消亡是对很多人的生命带来了威胁,他不是为了救一个或者两个人质,所以他也不能死;第三个就是现场警察的生命也不能出问题;第四个周围的围观者和居住公众的生命;第五个就是劫持者的生命。

  我在中国警察里面还有媒体算是布道,就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死劫持者,不到迫不得已不要开枪,原由有五条:

  第一条就是以人为本的最高境界就是维持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权,生命是稀缺资源,生命是不可重复的,生命的价值超过了政治、宗教、种族、道德,他不是有问题就得死亡,除了很出格的以外,你可以把他抓住由法律惩判他。最后有一条,要尽量维持他的生命权,我们中国也是这样做,国家把判处死刑的权利由地方直接收回到高院,这就是对人的生命的呵护,有些国家已经彻底废止了死刑,尽管我们离这个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我们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对生命的重视;

  第二个,不能打死他就是因为当着人质的面开枪打死他你会对人质的生命造成摧毁性的破坏;

  第三个,可打死劫持者可不打死劫持者你把他打死了,你会给潜在的劫持者造成误区——凡是劫持者必死,只要你跟我一谈判,一谈就是拖延,你开始打磕了我就把你打死,一开始打磕我就知道你耍花招,我就打死人质,这样给我们警察谈判的空间带来巨大的压缩,是我们自己阻塞了我们,用简单的方法阻塞了我们今后更长远的问题;

  第四个你打死了劫持者,你丧失了心理回防的机遇,你劝服了劫持者可以问他你当时怎么想的,我哪一句话说得最好,我哪一句话说得最不好听,对谈判专家就很有启发;

  第五个,今天媒体和法学界已经对人民警察因为要解救人质在可以不开枪的情况下任意剥夺劫持者的生命确定这是不合法的,把自己执行公务的权力,就是警察执行公务的权力,警察的公权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提前执行死刑,这是不合适的,既与世界的人道潮流不合,也与我们现行刑法流程直接相悖,所以在这里特别强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反对以暴制暴力,应该用心谈判与狼共舞。

  谈判有六大变异方式,交换人质就是六大变异方式之中的一种,几种人才能交换,第一个人质是老人和妇女,老人、孕妇、小孩,一个七、八岁的连吓带蒙受不了了,不像成人一样,不可能小孩七、八岁承受能力达到五十七、八岁,不可能的;第二个就是老人,老人虚弱而且严重病耗,肺病发作、癫痫病发作,坚持不住了,也给劫持者带来问题,也给我们谈判带来了困难;第三个就是本身人质是特殊的人质,是社会的知名品牌人物,是领导人,是外国使节,是有国际影响的那种人物,这种就不能被作为人质,这时候我们提出交换人质。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一定不要交换人质,因为你交换了一个一样还是一个。

  等于说我们走到了六十里,又退回原地再走,这何苦呢?所以一般不交换人质,同时交换了人质以后再去谈判比没去交换人质谈判要难一倍。等于增长一倍,不仅仅是量的增加,而且是质的提高、升华,还有在交换人质中如果一定要交换,有一系列的防备和要求,弄得不好你想交换的人质没上去,结果把谈判手变为人质了,如果谈判手变为人质使当时警方整个士气有一个极大的挫伤,他会使现场警察气势低落,所以对你这个评价有几点,概括一下,第一个不用投降,这是过去居高临下,极不平等用的,我强你弱。交换人质是迫不得已的一种行为,而不能推而广之。

  反劫持谈判中警察的责任

  普通刑事劫持人质中,警察到了现场是要对在场所有人的生命进行救助和救赎,对正面人物,对人质,对现场民众,对我们的警察,对周围等等人进行救助。

  相反,对劫持者的生命我们也进行救赎,也就是说警察到现场是为了帮这两种正反两种人解决生命危机,通过命悬一线的方式把大家解救出火坑,而不是解救一个要打死另外一个,即使他犯罪惩处他要通过法律的程序,不是不能打死他,制伏他,那是到迫不得已的最后关头,没有选择了,所以说以动用大量警力开始放弃谈判,用武力强逼的方式就包括正面用大喇叭,用大喇叭就是绝对的威慑,把紧张的气氛弄得更加紧张,使现场警方和劫持者的矛盾高度激化,使劫持者原来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这种方式换得我们警方的妥协的幻想彻底破灭,当他被证明不可能实现之后,他就会走实现劫持行为之前留的最后一条路,就是杀死人质,同归于尽。

  这种方式使中国有些地方警方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比如说长春七七事件,04年7月7日,31岁的女人质被杀死了,最后就是长春公安局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实践证明这个路是走不通的,所以我在这里呼吁一切准备这样做和习惯于这样做的警方,不要再这样做了。

  反劫持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可以是五个人、八个人,十一个人,或者十二个人,但是上去谈判只能一个人,谈判专家上去谈不能走马灯的换,长春707事件失败就是有这个失败因素。多名谈判手可以在下面构成一个谈判小组,有主谈手,副谈手,信息沟通员,有联络员,大家共同分析案情以后,做出一种基本判断,拟定一个谈判方案,或者叫预案,然后有一个最能够代表他们群体的能量上去谈,不到迫不得已不换人,什么叫迫不得已呢?一个谈判手不是中途发病无以为继,不能坚持了;第二个他的思路和劫持者的思路够不上,够不上,不是你说我不明白就是我说你不明白,老够不起来;第三种情况就是劫持者对谈判手有高度的反感,这种情况下换人,否则不是这三种情况不能换人。

  反劫持谈判的专业性

  谈判这个活儿一定要专业,不是谁年纪大谁谈,谁的胆大谁谈,谁的官大谁谈,谁有兴趣谁谈,只有一句话谁专业谁谈。

  没有受过训练的上去就会说,说什么呢?注意啊,我来和你谈判,你有什么要求告诉我,你有什么条件告诉我,表面很人性化,我来给你解决问题,不管真的还是假的,你本身提条件就提错了,是条件不能说条件,你说你有什么条件跟我说,那就你被条件勒住了,我把刀把给你你把刀刃给我,那你就已经占了上风了,我应该问你有什么困难能够告诉我吗?

  第二个你要绝对保证人质的安全,你要说好话,你放一百个心,你不逼近了他不敢杀人质,把人质杀了他就没门了,尤其是一个劫持一个,当他把人质杀死了,我们警察全部站在外面,荷枪实弹的,不打成蚂蜂窝才怪呢,他文化不高,他脑子热了,他并不傻,他脑子没进水啊,他没有想过通过劫持走出自己人生的春天,异想天开,这很可笑。但是他对他的处境怎么保持安全他是非常明白的,这是一个,你说你要保持人质安全,那就提醒了他,你保持人质安全,反而提醒他了,我不同意你把人质干掉。

  第三个上去没有经验的人,谈判者都安慰人质,你注意他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你说不敢他恰巧弄出来给你看一下,有经验的受过我的训练上去不要理人质,和劫持者说话,最后间接暗示人质,就说我跟你说旁边这个人没问题,他性格再不好,你手上拿着东西呢会伤害他的,他会听从你的安排,比如我给你提出请求,你不要进行伤害,没问题,他不会跑,他不会怎么样,你看他给你吓傻了,那就告诉人质你什么都不用做,我来。你不能跟人质说他不敢对你怎么样的,我站在这个地方,他有的就把耳朵削下来给你,你看我敢不敢怎么样,你就适得其反了,这叫经过训练,这张纸不捅破对人质来说是铜墙铁壁,我一捅破你就明白了。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当人质被劫持者弄死以后完全没有必要打死劫持者了,因为我们打死劫持者武力制伏劫持者要剥夺他的性命是为了挽救被劫持者的生命,或者他占据的现场准备爆炸,我们为了使现场不受到损害,他有的是劫人劫场,他有人质,还有一种是超市他拿着包,你如果敢上来我就把超市炸毁了,文物、城市标志性建筑,包括人文景观,都是不能炸毁的,是没有生命的生命,你炸了以后对公共安全构成极大的威慑,只有在准备炸场所,准备杀人质的情况下才能开枪击毙你或者把你打伤,你既然已经把人质弄死我完全没有必要把你打死,你不是为了为警察捡面子,没面子了,我把你打死,这是一个,另外一个界限,实在要用武力解决问题,也不一定非得把他打死,武力解决和开枪击毙没有必然联络,即使是武力解决也尽量去挽救劫持者的生命,保住劫持者的生命,这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良好的群体对任何一种生命诊视的状态。

  谈判什么口都应该接,就像外语谈判手,什么语言都应该有,小语种也应该有,这个道理一样的,有多少人可能出现劫持,我们就有多少类谈判专家上场,这才是完善的体系,当然这是我在中国才要开始的,这就是以后我要推广的。

  有这样的案例,北京就发生了一个40多岁的农村妇女进程打工的,她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劫持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谈判专家的队伍里面,要懂得聋哑人的手语和指语,聋哑人本身就是残疾人心理,残疾人心态和平常人心态不一样,生活上你了解没有?有哑巴不怎么说话脾气很不好,你如果把他惹烦的他用手打你比谁都重,下手往死里打,那就说明我们要懂得残疾人的心理,更懂得残疾人讲的指语和手语,这就是目前我们警方的一个缺陷,我到中国培养了一百多名专业谈判手,目前还没有涉及到聋哑人的手语和指语,这看来是我以后应该填补的,一个是聋哑人的谈判,还有一个就是跟外国人的谈判,用外语去谈判,对不对?还包括有特殊方言的,他不会说普通话,少数民族的,你要会用他的语言和他谈话,一样的,这就是特殊的谈判,聋哑人、外语,包括特殊少数民族语言的这块,那聋哑人这块的失败原因就是你不懂他,他要说的话你没理解,我们说的话他听不明白,他认为你拖延时间,我们认为他有意和我们对抗,两种一误解就导致这种结果了,应该从主导方面来说是我们不够厚实,不够丰满,不够扎实。

  和死亡谈判的人:专访“谈判专家”高锋

     (未经许可 复制不能)

【作者: shnikov】【访问统计:】【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10:23】【 加入博采】【打印

Trackback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747955

回复

验证码:   
评论内容: